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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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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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1号35幢4-2房屋 |
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山大道1号附8号负1-53号车位 |
产权证号 |
房屋产权证号为112房地证2010字第011739号 |
、车位产权证号为112房地证2012字第02986号 |
权力限制情况 |
查封、抵押 |
查封 |
建筑面积 |
296.78㎡ |
37.89㎡ |
房产用途 |
成套住宅 |
停车用房 |
土地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其他商服用地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57年2月14日 |
2057年2月14日 |
房产户型 |
拍卖对象为顶跃,共3层,一层户型为2室2厅1厨1卫1洗衣房1生活阳台1户外花园;二层户型为3室2卫1书房1露台1衣帽间1阳台;三层户型为1室(阁楼),其中二层书房系被执行人自行搭建 |
标准停车位,布局合理,通风采光一般 |
房屋权属 |
被执行人所有 |
被执行人所有 |
使用情况 |
被执行人及其家人居住使用,室内第一层1间卧室已经出租,租赁终止日为2026年12月15日 |
被执行人占有使用 |
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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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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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述不动产其他信息与不动产权证登记证书记载一致,被执行人同意在拍卖成交后配合交付,但本院不排除以强制交付的方式向买受人交付房屋。 2.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3.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并承担,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相关部门所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 4.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5.拍卖人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 6.上述住房有自行搭建,买受人应自行了解房屋相关风险及因违章搭建可能出现的罚款、恢复原状及限制过户等行政处罚。 特别提醒: 1. 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2.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标明或未标明的瑕疵由竞买人自行核实或了解,成交后,买受人承担相应的风险责任;法院负责交付(时间较长)。3.本公告所附评估报告仅作为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需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核实,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本院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4.请各竞买人在竞拍前仔细查阅《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上传的相关附件等材料。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63-3123 (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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