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调查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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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江津区先锋镇上场街E幢2-5-3号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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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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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203房地证2013字第196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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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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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证载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
成套住宅,划拨 |
证载建筑面积及套内面积 |
建筑面积为135.57㎡ 套内建筑面积1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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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载楼层情况 |
名义层第5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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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情况 |
目前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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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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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 2、《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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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介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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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江津区先锋镇上场街E幢2-5-3号房屋及室内家具家电,据评估报告记载标的物的产权证号为203房地证2013字第19679号;房屋建筑面积为135.57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119.8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该标的物位于第5层,门牌号为5-3,户型为3室2厅2卫1厨;目前使用状况:空置。 特别提醒: (1)标的物已查封,有抵押;本次拍卖包括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和可移动家具家电,室内物品清单估价明细表位于《评估报告》第22页。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和家具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新旧程度及能否使用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本院不提供相关的说明书及票据等资料,交付时如与评估报告清单有短差,按家具评估价值70%退还价款。 (2)据评估报告载明标的物户型为3室2厅2卫1厨,信泰拍卖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确认室内户型为3室1厅2卫1厨,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3)信泰拍卖工作人员现场勘查时未查询到物业及其他欠费详情,标的物涉及的物管、水、电、气等所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了解核实,交付时以物业公司及相关部门确认的具体金额为准,所欠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标的物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关于标的物过户时能否由划拨变更为出让,及标的物实际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益金等相关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算为准,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部门了解。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633123。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3.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4.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00-9633123 (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10号1幢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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