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物调查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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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名称 |
重庆市九龙坡区锦虹二路2号4幢2-3号房屋及室内部分家具家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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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来源 |
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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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号 |
渝(2019)九龙坡区不动产权第0009697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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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现状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出让 |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
2060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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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房屋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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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套内面积 |
125.02㎡/1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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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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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间布局 |
三室一厅一厨二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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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有使用情况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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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限制情况 |
有查封、有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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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品所有人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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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的文件 |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成交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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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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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物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锦虹二路2号“恒大雅苑”22栋,该楼栋共27层,2梯4户,标的物位于名义层第2层,室内墙面维护保养较差,房屋户型为三室一厅一厨二卫,目前空置。 2、本次拍卖范围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及室内动产(详情参考附件“家具家电评估结果”及《评估报告》),室内物品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现状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予调整。 3、据向物业了解,标的物截止2024年9月共欠物业费6840.5元,物业费1.5元/平方,水电公摊约5-9元/月。具体欠费情况在交付时以物业和相关部门所确认的金额为准,该标的物所涉欠缴的水、电、气及物管等费用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 4、标的物实际使用面积与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面积是否一致,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5、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6、税费负担情况: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7、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8、咨询、预约看样请联系“重庆信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电话:400-9633123(限工作时间)。 |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10号1幢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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